方望溪二三事
其一
方苞成進士的那年秋天,夫人蔡氏不幸死了。夫人既歿,薦紳都仰慕其名,競相要和他聯姻。相國熊文端願將女兒嫁搞他,方苞婉謝。又有個鄭總兵,家財萬貫,也要把女兒嫁給他,並願以萬金助粧奩,方苞也嚴峻謝絕。尚書熊一瀟有個兒子名叫熊本,是方苞的同年進士,私下對方苞說:「鄙人有妹,家君願使侍箕帚。」方苞說:「盛意感甚,惟苞家法,亡妻偕娣姒,日夙興,精五飯酒醬,奉巵匜二親左右,令妹能乎?」熊本聽了咋舌不已。次年,方苞娶繼室徐氏,徐氏是內閣中書時敏之女。
其二
桐城方孝標,官至學士,著有鈍齋文集、滇黔紀聞,書中極多悖逆語。同邑戴名世見之大喜,所著南山集,採用了許多其中之語,集序列有方苞名,板本也寄藏方苞家。左都御史趙申喬呈奏此事,九卿會商研判,認為戴名世大逆,依法應當寸礫,族人皆棄世,未滿二十歲的男子及笄冠女子發邊。為序者多人,與方苞都以謗論罪絞。當時方孝標已死,剉尸,子孫成人者並斬。幸聖祖大發慈悲,凡議絞諸人改為編戍,方苞編旗下。此案得恩指全活者三百多人。
其三
方苞身長瘦弱,面部微有痘斑,目光如電,膽弱的人見了,都心悸不能講話。他的個性很剛執,喜歡當面挫辱別人的過失。和朝中官吏交遊,也必以吏疵民瘼、政教得失相責難。見有一事一言之善,必定反躬自責,深恐自己不能做到。平日在家,有客人來了,必令子弟奉茶,侍立左右,使知長幼之節。每遇到自己的生日,必避居於野寺,不受子孫觴酌。生徒如贈送東西給他,則必用以助人。
其四
方苞生平從不隨便接受別人的貨財。當他考取進士從京師返鄉,路經揚州時,有鹽商吳某,請求他明年教導他的兒子,並以百金為贅。可是等到方苞囘到江南時,總督藩皋公却延請他主講義學。方苞遂立即送還吳贅,吳說:「非先生辭我,勢不能也,贅者見也,已見何返?」方苞一定要還他,吳某不肯收囘,方苞經過三次的往返,最後才還了贅品。又曾有金陵王生,執金為贅。方苞就把這筆銀兩贈給他的姻親。不久王生死了,方苞說:「教未及,安受其贅?」於是自己拿出等數的錢,派人到王生家祭奠,而不使那位姻親知之。
其五
錢大昕曾說:方苞以古文自命,意不可一世,只有李巨來輕視他。有一次,方苞帶著自己所做的曾祖墓銘示李,李才看了一行,就還了方苞。方苞道:「某文竟不值一寓目乎?」李答道:「然。」方苞憤恚地要他解釋,李巨來答道:「今縣以桐名者有五,桐鄉、桐廬、桐柏、桐梓,不獨桐城也。省桐城而為桐,後世誰知為桐城者?此之不講,何以言文?」方苞聽了默然良久,但始終不肯更改其中一字,方苞護前如此。
梁容若曾為方苞辯護道:李攻擊方文簡而不明,近乎吹求,且不一定是疵。墓銘在桐城,當然見者不疑他處,收在文集之中,集署桐城方苞著,「吾桐」何指已明。方氏是桐城名人,傳於後代,「吾桐」亦不勞考訂。所以默然者,涵養也,不屑爭也;卒不改者,不接受李評也,非護前也。吳汝綸作章冠鑒傳云:「章冠鑒者,桐之東鄉人也,……粵賊陷吾桐,桐民俱受其害。」此實對李、錢之無言反擊。
其六
方苞少時,常見他的父親與朋友以詩相唱和,慕其鏗鏘,因此曾學作詩。但他的父親却叫他斷絕作詩的意念說:「毋以為也,是雖小道,非盡心以終也,不能企其成,而耗少壯有用之心力,非躬自薄乎?」方苞二十歲時,曾到京師,偶為律詩二章,劉陂千見了說:「子行清文茂,內外完好,何故以詩自瑕,吾為子毀之矣。」方苞從此絕意於詩。詩非其長,生平也不多作,文集中載有他的詩十五首,義美辭雅。茲錄其中三首於下:薄暮自樅陽渡江赴九華
名山如勝友,未見意難忘;即事得餘隙,扁舟下夕陽。閒情戀雲水,浪迹暫家鄉;身世何終極,空嗟去日長。
送楊黃在北歸
吾衰駒隙短,君去塞雲高;嘉會生難再,離心別後勞。風霜隨客路,藥餌仗兒曹;何日還三徑?音書附羽毛。
別葉爾翔
四海故人盡,為君一繫舟;衰殘良會少,警咳宿心酬。八十苦無食,千秋豈暇謀;自慚籌莫助,別後重離憂。
留言列表


{{ article.title }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