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書治要

有道以理之,法難少足以治矣;無道以臨之,命雖眾足以亂矣。

【註釋】理:治理。臨:監視、監臨。引申為統治、治理。命:政令。

【白話】遵循道來治理天下,法規雖少,卻足以使天下太平安定;不遵循道來統治天下,命令雖然眾多,卻只能使天下混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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