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書治要

夫殺生賞罰,治亂所由興也。人主所謂宜生,或不可生,則人臣當陳所以宜殺;人主所謂宜賞,或不應賞,則人臣當陳所以宜罰。然後治道(治道上下必有脫文)耳。

【白話】死、生、賞、罰,這些處置得正確與否,和國家的安定與動亂有著密切的關係。君主說某人應該活命,倘若不可以活命,那麼做人臣的就應陳述所以該殺的原因;君主認為某人該獎賞,倘若不該獎賞而該罰,那麼做人臣的就應陳述其所以該罰的道理。然後才談得上治國有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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