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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群書治要
古之官人,君責之於上,臣舉之於下。得其人有賞,失其人有罰。安得不求賢乎?
【白話】古時候任用官員,君主在上面提出(選拔的)要求,臣子在下面保舉推薦。所舉薦的人得當,就獎賞舉薦者;所舉薦的人失當,就處罰舉薦者。這樣臣子們能不去訪求賢人嗎?
國運昌隆
隆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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