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書治要

故曰:「記人之功,忘人之過,宜為君者也。」人有厚德,無問其小節;人有大譽,無訾其小故。自古及今,未有能全其行者也。

【註釋】記人之功,忘人之過,宜為君者也:語出《周書》。訾:詆毀、指責。

【白話】所以說:「記住人的功績,忘記人的過錯,這樣的人適合當君主。」一個人如果具有淳厚的美德,就不要追究他的小節;一個人如果擁有很大的聲譽,就不要指責他的小過失。從古至今,沒有品行十全十美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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