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書治要

孟子曰:「以佚道使民,雖勞不怨;謂教民趣農,役有常時,不使失業,當時雖勞,後獲其利則逸矣。以生道殺民,雖死不怨殺者。」殺此罪人者,其意欲生人也,故雖伏罪而死,不怨殺者也。

【註釋】佚道:使百姓安樂之道。使:役使、使喚。

【白話】孟子說:「以謀求百姓安樂的出發點使用民力,百姓縱然勞苦也不會怨恨;以保障百姓生存的出發點處死有罪的人,罪人雖被處死也不怨恨殺他的人。」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隆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