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書治要

夫治獄者得其情,則無冤死之囚;丁壯者得盡地力,則無饑饉之民;窮老者得仰食倉廩,則無餒餓之殍;嫁娶以時,則男女無怨曠之恨;胎養必全,則孕者無自傷之哀;新生必復,則孩者無不育之累;壯而後役,則幼者無離家之思;二毛不戎,則老者無頓伏之患。醫藥以療其疾,寬繇以樂其業,威罰以抑其強,恩仁以濟其弱,賑貸以贍其乏。十年之後,既笄者必盈巷;二十年之後,勝兵者必滿野矣。

【註釋】丁:壯盛、強壯。仰食:依靠他人而得食。殍:餓死的人。復:謂免除徭役或賦稅。累:憂患。二毛:斑白的頭髮。常用以指老年人。頓伏:猶跌倒。賑貸:救濟。笄:指女子十五歲成年。勝兵:指能充當兵士參加作戰的人。

【白話】如果審理案件的人能獲得真實的案情,那麼就沒有冤死的囚犯;健壯的男子能充分利用土地的潛力,那麼就沒有遭受災荒的百姓;貧窮年老的人能得到國家救濟的糧食,那麼就沒有被餓死的人;讓人們按適婚年齡進行嫁娶,那麼男女就不會有無妻無夫的怨恨;胎兒的養育都能保障,那麼孕婦就沒有自我傷感的哀歎;對有新生兒的家庭一定免除徭役,那麼嬰兒就沒有無人養育的憂患。人到健壯後再服勞役,那麼年幼的人就不會有離家的鄉思;年邁的人不再從軍當兵,那麼老年人就不會有跌倒(在行軍路上)的擔憂。用醫藥治療人民的疾病,寬減徭役使百姓安居樂業,用刑罰來抑制豪強,用恩惠、仁愛來幫助弱者,發放救濟錢糧來供給貧乏。這樣,十年之後,成年的女子必定會充滿街巷;二十年之後,能夠當兵參戰的人必定會遍布鄉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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