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書治要

善為治者,綱舉而網疏。綱舉則所羅者廣,網疏則小罪必漏。所羅者廣,則大罪不縱,則甚泰必刑。微過必漏,則為政不苛;甚泰必刑,然後犯治必塞。此為治之要也。

【註釋】甚泰:過分。泰,同「太」。犯治:犯法於治世。

【白話】善於治理國家的人,會抓住總網而讓法網稀疏。能夠抓住總綱,那麼它的涉及面就很廣;法網稀疏,則小過失就得以忽略。涉及面廣,則大罪不會縱容,大過必會懲罰。小過失得到忽略,那麼為政就不會苛刻。大罪一定懲處,則在治世違法亂紀的行為就會被遏制。這就是治理國家的關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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