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書治要

有亂君,無亂國;有治人,無治法。羿之法未亡也,而羿不世中;禹之法猶存,而夏不世王。故法不能獨立,得其人則存,失其人則亡。法者,治之端也;君子者,法之源也。故有君子,則法雖省,足以遍矣;無君子,則法雖具,足以亂矣。故明主急得其人,而闇主急得其勢。急得其人,則身逸而國治,功大而名美;急得其勢,則身勞而國亂,功廢而名辱。

【註釋】治人:指能治理國家的人才。端:開始。

【白話】有造成國家混亂的昏君,沒有本來就混亂的國家。有能治理好國家的人才,沒有不需人治就可以使國家安定的方法。后羿的射法沒有亡失,但后羿不能讓世世代代的人都百發百中;禹王的治國之法仍然存在,但夏朝不能世世代代稱王天下。所以治國之法不能獨自存在,得到了能施行的人才能存在,失去了能施行的人就亡失了。治國之法,是治理國家的開端;君子,是治國之法的本源。所以有君子,則法令雖然簡略,也足夠治理好一切;沒有君子,即使法令非常完備,也足以使得社會混亂。所以賢明的君主急於得到能治國的君子,而昏庸的君主急於得到權勢。急於得到能治國的君子,於是自身安逸而國家大治,功業偉大而且聲名美好;急於得到權勢,就會身勞心累而國家混亂,功業毀壞而且名聲敗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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