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書治要

孔子曰:「聖人之治化也,必刑政相參焉。太上以德教民,而以禮齊之。其次以政導民,以刑禁之。化之弗變,導之弗從,傷義敗俗,於是乎用刑矣。」

【註釋】相參:相互配合。

【白話】孔子回答道:「聖賢治理教化民眾,一定是刑罰和政令相互配合使用。最好的辦法是用道德來教化民眾,並用禮法加以約束。其次是用政令引導民眾,並用刑罰加以禁止。如果教育之後還不能改變,引導之後還不聽從,以至於違背道義而敗壞風俗,在這種情況下才用刑罰來懲處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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