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書治要

聖王在位,明好憎以示人(人作之),經誹譽以導之,親賢而進之,賤不肖而退之。無被瘡流血之患,而有高世尊顯之名,民孰不從?古者法設而不犯,刑措而不用,非可刑而不刑也,百工維時,庶績咸熙,禮義修而任賢得也。

【註釋】經:度量、劃分。百工:百官。庶績:各種事業。熙:興盛。

【白話】聖明的君主居於高位,闡明好惡來昭示國人,通過對善惡行為的批評、稱譽來引導人民,親近賢人並提拔他,鄙棄不賢的人並罷免他。沒有受傷流血之苦,而能夠享有崇高尊顯的名聲,百姓誰不願意學習效法呢?古代制定了法律卻無人觸犯,設置了刑罰卻不施用,不是該施刑而不用刑,是因為百官都能夠做好本職工作,各項事業都興盛成功,禮義得到修治,賢德之人得到了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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