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正的家

在美國洛杉磯,有一個醉漢躺在街頭,警察把他扶起來,一看是當地的一位富翁。
當警察說讓我送你回家時,富翁馬上回答說:「家?我沒有家。」
警察指著遠處的別墅說:「那是什麼?」
富翁說:「那是我的房子。」
在我們這個世界,許多人都認為,家是一間房子或一處庭院。
然而,當你或你的親人一旦從那裡搬走,一旦那裡失去了溫馨和親情,你還會認為那兒是家嗎?對名人來說,那兒是故居;對一般的百姓來講,只能說曾在那兒住過,那兒已不再是家了。
家是什麼?一九八三年,發生在盧安達的一個真實故事,也許能給家作一個貼切的註解。
盧安達內戰期間,有一個叫熱拉爾的人,三十七歲。
他們一家有四十口人,父母、兄弟、姐妹、妻兒全都離散喪生了。
最後,絕望的熱拉爾打聽到五歲的小女兒還活著。
輾轉數地,冒著生命危險找到了自己的親生骨肉後,他悲喜交集,將女兒緊緊摟在懷裡,第一句話就是:「我又有家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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